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沈阳体育学院两个校区共三个食堂每日提供约300人三餐的食材物流配送。配送内容为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料费、蛋类、乳制品、豆制品等所有食材。
二、基本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果采购方对供应商服务满意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年。
2、配送地点:沈阳体育学院院内、沈阳体育学院白清寨校区。
3、配送时间:每天配送一次,配送时间为上午8:30之前,如有应急配送需求,应于2小时内送达。白清寨校区配送时间根据季节要求另行协商。
4、结款方式:货款按月进行结算,各食堂根据对中标人的实际供货情况进行支付结算。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各食堂核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各食堂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各食堂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规定结算。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各食堂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具体以实际订立的合同为准)。
5、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有关要求,并具有应急保障能力,能够积极配合招标单位各项临时配送要求。
三、整体标准
1、食堂食材采购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各类食品应符合相应品类的国家标准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食品须均为非转基因食品。各类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检测、环保及出厂标准,食品安全、卫生、可溯源,执行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为执行标准。
2、投标人必须是沈阳市正规的食材原材料配送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3、采购物资来源渠道正规,品牌正规,食品卫生、包装、贮存、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有保质期的食品到货时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保质期的70%。
四、分类质量标准
(一)主食类质量标准
1、整体要求:非转基因产品,具有各种粮食固有的色泽,颗粒饱满,完整,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及其他异味;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规定;真菌毒素、污染物、农药残留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分类要求:
(1)米:必须是当年新粮;粮质纯,无杂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或绿色食品标准,米粒圆厚、晶莹光洁、均匀整齐、手感干燥、无异味、无黄粒、霉粒,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采用包装袋,包装坚实耐用,封口严密,无破损。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净含量、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
(2)食用油:包装完好无损,打开包装无不正常气味,外包装无任何污染,无任何沉定物,密封性好,无任何打开过的痕迹,正规厂家生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混合油应标注配料表。
(3)面粉: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卫生要求,包装袋应坚实耐用,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完好无损,无破损,包装表面无任何污染物和污渍.用手触摸要干爽、无杂质、无任何结块等不良现象。包装袋应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净含量、具有 S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
(二)蔬菜类质量标准
1、整体要求:蔬菜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成熟程度适中,利用率达到95%;无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损伤、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保证食用安全。符合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2、各蔬菜类别及感官要求
(1)叶菜类:主要包括白菜类(大白菜、小白菜、油菜等)、甘蓝类(甘蓝、菜花、西蓝花、芥蓝)、绿叶菜类等各种蔬菜。感官要求:形状正常、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畸形、无异味;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等可带根。菜花无托叶,可带主茎。
(2)茄果类:主要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感官要求: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空洞,茄果无自袭蒂及果皮变硬等。
(3)瓜类:主要包括黄瓜、冬瓜、角瓜、丝瓜、苦瓜、南瓜等。感官要求: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腐烂、畸形、异味、病虫害,无明显机械伤。
(4)根菜类:主要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莴笋等。感官要求: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腐烂、异味、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
(5)薯芋类:主要包括马铃薯、芋、姜、豆薯等。感官要求: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腐烂、畸形、异味、干瘪、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斑。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无发芽。
(6)葱蒜类:主要包括大葱、蒜、韭菜、洋葱等。感官要求: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无腐烂、畸形、异味。
(7)豆类:主要包括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感官要求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食用菌类:主要包括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感官要求: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险),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9)芽苗类:主要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感官要求: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豆芽原料为非转基因豆类,符合GB/T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
3、其他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4)农药要求:采收前供应商应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三)肉类质量标准
1、整体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 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T 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GB/T 9959.2-2008 《分割鲜冻猪瘦肉》;GB/T 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4部分:猪副产品》;GB/T 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GB/T 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GB/T42120-2022《冻羊肉卷》;GB/T40468-2021《羊副产品》;GB 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GB20799-2016《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其他相关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2、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可靠(正规养殖基地或肉联厂等),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禽畜肉类食品溯源表》《屠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供货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分割牛羊肉需要提供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3、各类别及感官要求
(1)边猪及其散肉: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2)梅肉:纯瘦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外表微干或湿润,不沾手,弹性好,肉质纤维细密,整齐,有鲜猪肉正常气味,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和碎骨。
(3)鲜羊肉: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4)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正常的牛肉气味,脂肪乳白色或淡黄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5)鲜鸭: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无异物;硬杆毛(长度超过12mm或直径超过2mm的羽毛根)≤1(根/10kg)。
(6)鲜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无淤血,无打水症状,无破皮,无异物;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硬杆毛(长度超过12mm或直径超过2mm的羽毛根)≤1(根/10kg)
(7)冻猪肉:解冻后肌肉有光泽,色鲜红;脂肪呈乳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湿润,不黏手;具有冻猪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8)冻牛肉:解冻后肌肉色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具有正常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
(9)冻羊肉:解冻后肌肉有光泽,色泽鲜艳;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有韧性;表面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羊肉正常气味,无异味;无杂质。
(10)冻禽类:解冻后肌肉指压后凹陷部位恢复较慢,不易完全恢复原状;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色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异物;硬杆毛(长度超过12mm或直径超过2mm的羽毛根)≤1(根/10kg)
(11)冻羊肉卷、牛肉卷:规格一致,大小均匀,表面无凹陷,无破损;肌肉呈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脂肪与肌肉无明显分离,无大颗粒冰晶,无风干破裂,不应出现脂肪堆积,组织形态外观均匀整齐;解冻后按压不粘手;具有牛肉、羊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碎骨、血污、淋巴、浮毛及外来杂质。
(12)猪副产品:具有应有的色泽、气味,无异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13)牛、羊副产品:具有牛、羊副产品正常的色泽,表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正常组织状态,结构紧密,质地正常;具有牛、羊副产品正常的气味、无异味;不带血污、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
4、其他要求
(1)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内外包装应完整,无外来物污染,无破损。
(2)标识要求: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及经销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收货日期距保质期仍有70%或以上可收货。
(3)运输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储运环境:环境卫生无异味,温度符合相应产品要求的储存条件,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护,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装混运。冷藏品:0-10℃,无冷链曾断裂的痕迹(如包装膨胀)。冷冻品:≦-18℃,无曾解冻痕迹。
(4)禽畜肉水分限量指标
品种 | 水分含量(g/100g) |
猪肉 | ≤76 |
牛肉 | ≤77 |
羊肉 | ≤78 |
鸡肉 | ≤77 |
(四)水产、冰鲜鱼类
1、整体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T18109-2011《冻鱼》;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贝类毒素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其他相关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2、各类别及感官要求
(1)鲜鱼类:具有有水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眼球饱满,眼睛亮丽,鱼肉紧实有弹性,以手指押后凹陷立即消失,鱼鳞鲜明有光泽,贴附鱼体牢固,不易脱落,腹部不膨胀,无异味。
(2)冻鱼虾类:具有有水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解冻后未去内脏鱼的鱼体完整,无破肚;去内脏鱼内脏去除干净;剖割鱼内脏去除干净,切面平整,大小基本一致,部位搭配合理;具有鲜鱼固有色泽及花纹,有光泽,无干耗、变色,有麟鱼鳞片紧贴鱼体;体表和鳃丝具有正常鱼特有滋气味,无异味;肌肉组织紧密有弹性,鱼肉无异常;无外来杂质。
3、其他要求
(1)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内外包装应完整,无外来物污染,无破损。
(2)标识要求:商品需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及经销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收货日期距保质期仍有70%或以上可收货。
(3)运输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储运环境:环境卫生无异味,温度符合相应产品要求的储存条件,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护,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装混运。
冷藏品:0-10℃,无冷链曾断裂的痕迹(如包装膨胀)。
冷冻品:≦-18℃,无曾解冻痕迹。
(五)蛋及蛋制品质量标准
1、整体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2749-2015《蛋与蛋制品》;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致病菌限量(不使用于鲜蛋和非即食的再制蛋制品)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其他相关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2、各类别及感官要求
(1)鲜蛋: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无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呈橘黄色或橙色,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其他异常颜色;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无外来异物。
(2)蛋制品:具有正常的色泽、滋味、气味、无异味;有正常的形状、形态,无酸败、霉变、生虫及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异物。
(六)干调类及其他副食质量标准
1、整体要求:独立包装,品牌、规格符合要求,预包装食品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明确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及经销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储存条件、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所有产品食品安全及包装运输均符合相关法律法律、国家标准的规定。
2、质量要求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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