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5-JWBTZSHB-W1001 三、项目概况: 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一包:蔬菜水果调料饮料)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项目预算: 500万(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为准) ; 3.最高限价: 500万(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为准) ; 4.本项目为第 1 包 蔬菜水果调料饮料 ,本包确定 2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3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下浮率 执行。
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包:肉鱼禽蛋奶)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项目预算: 500万(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为准) ; 3.最高限价: 500万(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为准) ; 4.本项目为第 2 包 肉鱼禽蛋奶 ,本包确定 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3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下浮率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本次采购的仓储能力及供货能力; 2.供应商应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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