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民昇农贸批发市场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民昇农贸批发市场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211-410700-04-01-265803,招标人为新乡市新投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市民昇农贸批发市场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新交新交GCZB-2025-0097、2025-022
3.建设规模:新乡市民昇农贸批发市场项目位于新乡市卫滨区解放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东北角,1#楼建筑面积22721.26㎡,地上三层为商业,地下一层设备间、地下车库;其中2#楼建筑面积3795.54㎡,地上2层为商业;冷冻冷藏库位于2#楼二层,冷库建筑面积约924㎡。
4.招标范围:新乡市民昇农贸批发市场项目冷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施工;冷冻冷藏库制冷工程的供货、运输、装卸、现场保管、调试、验收、检测、培训、质保期服务及与施工总承包方配合及其他配套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解放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东北角;
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施工标段;
8.工期: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承诺书)。若拟投入项目经理在前期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评标结束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参保证明由社保缴纳地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缴纳地社保局网站查询截图)。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4投标人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06月12日8:30时至20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