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口中心实验室专用气体消防系统安装及实验室加工间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七号新疆大厦写字楼8层(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购买方式获取,如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KZB2511HNZ301010
项目名称:海口中心实验室专用气体消防系统安装及实验室加工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海口中心实验室专用气体消防系统安装及实验室加工间改造项目 | 1.气体消防系统安装:实验室1栋(五层)建筑面积3500㎡,安装其中35间仪器室七氟丙烷气体消防系统。 2.实验室加工间改造:实验室加工间建筑面积约268㎡,进行升级改造,原部分墙体及地面拆除、室内墙地面装饰装修,安装实验柜台、除尘罩,通风系统、风冷制冷系统、配套水电线路改造安装,1间冷库改造,室外地坪硬化等。 3.样品库建设(安装部分):建设一座钢结构样品库,建筑面积约249平方米,包含冷冻库(-18℃)1间45平方米,样品冷藏库(3-4℃)1间164平方米,样品流转间和岩芯扫描各1间,面积各约20平方米。该项目施工内容为:冷藏库、冷冻库的制冷设备安装及该建筑物的水电安装。(本项目仅包含安装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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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检验验收并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领取了磋商文件且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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