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上虞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TY2025-A-76)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绍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上虞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4.844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上虞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综合商超类:(002)农副产品类;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综合商超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标包1:投标人2022年至今(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日(含),以合同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综合商超类)服务合作业绩。标包2:投标人2022年至今(至递交投标文件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农副产品类)服务合作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标包1:投标人在绍兴上虞区开有门店。(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附门店照片及地址)。
标包2:供应商在绍兴市范围有仓储场所(自有或租赁)且具备食品冷藏、冷冻库及冷链车等冷链设施。【注若仓储及冷藏、冷冻库为供应商自有的,则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现场照片及仓储建造发票:②若仓储及冷藏、冷冻库为供应商租赁的,则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和仓储租赁合同(租赁开始时间至少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且在合作期内不得中断,否则不予认可)以及现场照片:①需提供冷链厢式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车辆车头尾照片(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行驶证为准车辆为租赁的则需额外提供租赁合同);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非关联方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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