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管发改【2023】248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11-410104-04-01-194452;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Y-FW-GK-2024-6号。
2.2工程编码:24-GC-1151。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境内。
2.4总投资约:9472.18万元。
2.5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十八里河冷链物流中心,总占地面积11679㎡,总建筑面积11600㎡,主要建设冷冻库5336㎡、冷藏库2900㎡、常温仓库2320㎡、交易中心694㎡、配套服务用房350㎡等,同时配套建设大门、围墙、停车位、室外管线及室外硬化工程等设施。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深化设计、施工现场服务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等。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2.8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劳动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
3.6信用要求: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打印)时间;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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