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基本要求 | 评审标准 |
1 | ( 配餐公司海外项目中东地区船舶全品类食品采购专有化协议)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详见技术要求书,预计发标时间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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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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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表,且近三年年度平均利润不能为负;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时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年度平均利润不能为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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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包含食品的供货业绩合同,且该业绩合同食品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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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周期 | 本合同采购具有以下典型的特点: (1)采购频次高。配送周期7-10日/次,包含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每次供应商收到订单后48小时内将物资送到指定的地点,具体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 (2)单笔订单金额不确定。 (3)单次采购内容不确定。每个订单包含合同清单的多个品类物资,从几个到几百个不等,具体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 (4)作业点多且不固定。本项目为船舶供应食品物资,各船舶停靠作业地点涉及卡塔尔、沙特、阿联酋等中东地区境内所有码头,实际作业时可能增加或减少。供应商需要按照各作业点要求的数量及时间安排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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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方式 | 银行电汇,按照月度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和到货文件并验收合格后,在每个交易周期结束并收到卖方合格发票45天内向卖方支付该交易周期内的货款。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投标人应承诺满足招标人执行方人民币付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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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价机制 | 固定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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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函或电汇。 2)履约保证金额:按照预估合同金额的1%计算(向下取整数到万元)。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4)履约保函其他要求:商业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信开方式。招标人建议使用的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如使用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需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应为签发订单的合同执行方,不能限定为合同签署方。 5)履约保函期限:与合同期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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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期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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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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