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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某单位2022年度副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 2022-08-11

2022年度副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单位就2022年度副食品采购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LDJBD-W1003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包,确定一个中标人。

货物

名称

品类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

时间

交货地点

1

副食品

1、畜禽肉蛋类(含水产);2、蔬菜类(含豆制品);3、水果类;4、干货调料类(含粮油、干粮、干果、快餐速食);5、牛奶饮料类(含粮油、饮用水)

详见

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1年

江苏省镇江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根据某单位上年度供应实际,金额约6000万元,最终成交金额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资质1.投标供应商须为规模大、信誉好,区域优势大、产品质量优、服务意识强、无不良记录的大中型实体企业,且需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报名时间)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2.须配备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及肉类检测设备(每类不少于1种)和专业质检人员不少于2人3.投标单位自有冷链运输车辆(车辆登记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少于104.投标单位报名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5.投标单位2021年度副食品销售不低于5000万元,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的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为准

(三)经营场所:投标单位注册地不在招标单位(江苏镇江),则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招标单位驻地200公里内须有实体经营场所(运营时间须满1年以上,截止2022年7月30日),且具备在收到招标人订单后次日7时前将所需副食品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供应保障能力和与之相对应的车辆、场地、检疫等配套设施。其中:配备员工不少于10人,提供报名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公司缴纳社保证明配备自有冷链运输车辆(车辆登记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少于5台配备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及肉类检测设备(每类不少于1种)和专业质检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办公室肉类加工区、果蔬分拣区、水产储存区、检测室、筐(箱)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录、清洗区、消毒区、分拣区、冷冻(冷藏)库、常温仓库、物资分发(成品)区、车辆装卸场地(出货区)等布局,确保所供副食经过经营场所分拣包装后再行配送

(四)单位信誉:投标单位在本次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无经营异常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采购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列入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五)有关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报名,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其纳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五、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报名时携带单位公章提供以下材料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按下列顺序胶装)

1.营业执照(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2020、2021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提供无关联企业共同参与本项目的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人应为规模大、信誉好,区域优势大、产品质量优、服务意识强、无不良记录的大中型实体企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录未被采购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列入违法失信供应商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网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3.开户许可证

1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5.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6.员工健康证

17.车辆行驶证(自有冷链车);

18.投标人提供在招标人(江苏镇江市)200公里以内的实体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承诺该经营场所为下步履约经营场所);

18.1提供该实体经营场所为下步履约经营场所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8.2提供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及银行转账凭证、报名截止之日前租金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8.3经营场所配备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人员健康证);

18.4经营场所配备车辆行驶证(自有冷链车);

18.5经营场所配备检疫设备(检测设备清晰照片、购买发票复印件、检测场地功能区清晰照片);

18.6经营场所配备检疫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人员健康证及检疫证);

18.7经营场所各类功能区域清晰布局图片;

1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21.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证明(报名前6个月)

2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23.保密承诺书

24.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

(二)递交要求

1.报名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打印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或手机)”。

2.报名材料应当编制目录、页号,按照报名材料顺序装订,每页有页码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4.报名单位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招标单位,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5.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6.未按要求装订、标记的,招标单位将拒收。

7.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和内容缺少的,招标单位将判定不合格。

注意:报名结束后招标单位统一对各报名单位进行实地资格性审查认证,审查认证结果合格后方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审查材料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1日至8月1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8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江苏省镇江(电话询问);

3.实地资格性审查认证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审查认证合格后,入围企业领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十、联系方式

马先生:18921552155

孙先生:18921558160

、注意事项

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间招标单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投标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2022811

附件1

保密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 项目资格预审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招标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诚信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江苏省镇江某部组织的副食品采购活动,并对公司诚信作出如下承诺:

一、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自愿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三、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按顺序、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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