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ZTFS-F3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 | 北京市丰台区/通州区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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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236万元(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以实际结算为准);
3.最高限价: 236万元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终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外地企业需取得在京备案证明),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营业执照范围、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需满足所投全部种类副食品。
(九)供应商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和2名(含)以上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承诺书。
(十)成交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 :3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
(二)申领地点: 非现场申领(互联网邮箱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外地企业需取得在京备案证明),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营业执照范围、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需满足所投全部种类副食品。
8.供应商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和2名(含)以上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和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承诺书。
备注:上述资质要求仅限于申领采购文件。
网上发送。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9535788419@163.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 8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 9 时 00分。
(三)报价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范先生 张先生
办公电话: 010-66976833
移动电话: 1953578841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姜先生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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