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TCG202400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评分信息投标人获奖情况的考察内容修改为:每获得1项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行政机关颁发的食品、农(副)产品或农业相关荣誉的得35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2.将评分信息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证明文件的第一条要求修改为:1.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项目的每一项判定结果均需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同等意义结论表述,检测报告需体现CMA、CNAS及CATL标识,且检测报告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同时提供连续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如果检测机构具有CATL资质,但报告上未体现CATL标识的,提供检测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也可得分。
3.将评分信息拟投入本项目冷库(含冷冻库及冷藏库)情况证明文件第二条修改为:提供自2023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或校准证书)扫描件。检测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检测报告的每一个检测项应具有合格(或达标或符合或同等意义表述),报告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若检测报告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报告二维码查询截图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证明文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4.将评分信息拟用于本项目生产基地情况中的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租金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若与投标截止日间隔大于3个月以上的,需做合理说明)修改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租金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若为现金缴纳的,只提供正规发票亦可得分;若发票或转账凭证日期与投标截止日间隔大于3个月以上的,需做合理说明。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本项目采购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
地址:盐田区沙头角田心东路1号
联系方式:13510346407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25号盐田总部创新中心9楼901
联系方式:0755-25869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25869727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
2024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