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DHBA-W1023、SCZJ2023-ZB-2652/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供货期限 | 配送地点 | 备注 |
第一 标段 | 肉水产类 | 详见附件 | 批 | 1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宝鸡市内两处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 |
第二 标段 | 果蔬类 | 详见附件 | 批 | 1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宝鸡市内两处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 |
第三 标段 | 干调饮品 禽蛋类 | 详见附件 | 批 | 1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宝鸡市内两处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 |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进行投标报价,但只能有一个有效优惠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包括: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0%。
3、项目预算:一标段118.8万元,二标段92.4万元,三标段52.8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必须包含散装食品(含冷冻冷藏)、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二标段必须包含散装食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星钻国际A座1108(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必须包含散装食品(含冷冻冷藏)、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二标段必须包含散装食品);
11.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单位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以上声明格式自拟)。
(四)
1、网上申领。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2238768676@qq.com。
2、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由预审小组组织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费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未经招标代理公司缴费确认的,无法参与本项目。
3.实地考察方式:招标人将于2024年1月2日(暂定)组织对要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实地市场考察预审。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预审所需准备材料清单,在考察预审时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无偿递交至预审小组。经预审小组审核合格的投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投标邀请函,投标人回函确认,若预审不合格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转账),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4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星钻国际A座1107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星钻国际A座1107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17-8963365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联系人:王倩宁、魏小旖、刘永红
电 话:0917-3552019/029-85227597
电子邮件:22387686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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