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投宜阳酒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代码:2403-410327-04-01-850726)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城投宜阳酒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2403-410327-04-01-850726)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国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城投宜阳酒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2403-410327-04-01-850726);
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洛阳城投宜阳酒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厨房设备包含加工烹饪、冷藏冷冻、清洁卫生、仓储管理、环境控制、辅助设备设施及厨房排风系统。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清单为准,需符合深化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
3、项目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4、招标编号:洛自招(2025)0068号 ;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
6、预算控制金额:4528558.18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8、招标范围:采购洛阳城投宜阳酒店所需厨房设备,并提供相关的供货及安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9、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
10、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1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不少于二年;
13、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验收标准;
1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6、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酒店厨房设备供货(含安装)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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