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JZCB-F10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副食品供应商,共分3包,第1包为畜肉类、禽肉类,第2包为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蛋类,第3包为调料类、饮料类、水产类、冻货类。 概算金额:第一包876万,第二包628万,第三包997万。 说明:预算金额为根据一年采购金额的测算结果,仅作为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参考,不代表实际采购发生经费数额,最终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共分3包:每包确定一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供应商报价执行。 此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副食采购履约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齐全(提供各类证件复印件、三证合一备注说明); (九)具备物资配送、冷链运输和仓储周转能力 1.在新疆范围内配送车辆(含冷藏车、冷冻车)不少于5台(自有或运输协议); 2.可使用仓库(含保鲜库、冷藏库)总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其中独山子、奎屯、乌苏范围内至少有1个以上仓库); (十)有稳定的货源渠道,能够满足我部提供副食品供应需求;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属于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企业,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属于畜、禽肉类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畜禽屠宰许可证》; 2.各标包投标供应商所投标包对应的副食品,近三年销售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所投标包概算金额÷2; (十二)本项目采取书面文件审查+实地综合考察方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供应商地址、经营信誉、产品质量、卫生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供应保障能力等)。招标人将成立考察组进行实地综合考察,供应商不得以设施未到位、正在筹划、后期补齐等借口进行搪塞,所有考察结果以现场所见为准,预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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