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长沙仓常、低温配送运输业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30-2513SZ029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长沙仓常、低温配送运输业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物流中心长沙仓(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物流1#仓库B1库3区)出库至天虹湖南区超市常温商品、生鲜商品和冷冻冷藏商品等的配送、装卸、交接业务,以及门店退货商品、物料、物流容器返仓的交接、运输和到仓卸货。
2.2招标项目的配送业务类型及车辆需求:
2.2.1配送业务类型:以点对点为主,拼车为辅。
2.2.2车辆需求:所有车辆均须带尾板,依据目前业务以4.2m车为主。日常预计4.2米车常温和低温(可双温)共用需要11台(其中固定车辆不得少于7台),高峰期需增加50%左右,若常温车和冷链车不能共用则数量需翻倍,最终使用车辆以实际配送业务为主。
2.3现已开门店中,需结合道路限行情况以及门店货量匹配车辆,后期开业门店如有特殊情况,需中标方配合甲方需求完成配送。
2.4车辆运输、交接及作业人员要求:
商品仓到店运输装卸要求以及人员管理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物流中心长沙仓常、低温配送运输业务【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主要合同条款内容,现场调度人员需至少1人。中标方承接项目前需确保车辆均安装GPS并与天虹易流TMS系统对接。
2.5合作期(服务期):本次招标合同期有效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2.6配送运输业务数据参考请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33万元/月(注:此处价格为分项报价表中的月均配送运输总费用,不含税金额)。
2.8本项目拟选取一家单位作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须具备至少1项单个客户月运输费用达25万,或者月运输费用大于等于15万的客户不少于3个【提供运输费发票,并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关键页】
(4)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须具有至少1项商超或者便利店或快消品配送运输的同类业绩【提供合作商户合同首尾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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